根据宁波市甬人社办发〔2019〕28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所2019年宁波市优秀博士后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博士后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1. 现在我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2. 在我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不超过6年的原博士后研究人员(2013年9月18日以后出站)。 (二)推荐条件 今年宁波市拟评选不超过10位的优秀博士后。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为宁波市优秀博士后人选: 1. 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的; 2.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取得重要技术发明,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经实施已获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 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的; 4. 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的; 5. 在社会科学领域中阐明现象和发展规律,对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6.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才能,已成为宁波市某一学科领域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开辟了新的学科领域,对学科建设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做出较大贡献的; 7. 在宁波市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开发新工艺、新产品,形成一定规模,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二、推荐及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所推荐名额 根据宁波市的通知要求,我所推荐申报的名额为12人。根据各二级所符合条件的现在站及出站留所博士后人员比例,材料所可推荐人选5人,能源所可推荐人选3人,先进所可推荐人选2人,医工所可推荐2人。 注:我所历年获得优秀博士后称号的共计8人。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人向二级所办公室提交《宁波市优秀博士后推荐表》(附件1)、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 进出站证明材料(已出站人员提供博士后证书;在站人员提供进站批文); 2. 论文发表的证明材料(论文提供首页即可,若文章较多可只提供列表;另可额外提供最多5篇代表性论文全文); 3. 专利授权证书; 4.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国内外对其所取得成果的评价、被推荐人的其他奖励证明材料等。 (三)各二级所提交材料要求 各二级所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推荐人选的个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请填写完成综合评价与推荐意见),材料要求双面打印。 申请人向各二级所提交申请截止时间9月28日,二级所提交人力资源部截止时间10月9日。 三、宁波市博士后科研项目十佳示范案例征集 本次推荐申报的同时,征集宁波市博士后科研项目十佳示范案例。要求在以下方面较为突出或有一定代表性: 1. 项目研发成果水平处于行业前沿,在国内或省内领先; 2. 产品开发或工艺改进经济、社会效益突出,为企业新增产值或降低成本幅度较大; 3. 促进设站单位研发技术水平提升明显,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省、市重要科技奖项; 4. 引入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或技术研发有重大创新。 意向申报人员请填写《宁波市博士后科研项目十佳示范案例推荐表》(附件3),并于9月28日前一并提交至各二级所。 四、联系人 人力资源部 陈帆(chenfan@nimte.ac.cn,86685112) 人力资源部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宁波市优秀博士后推荐表 附件2.2019年宁波市优秀博士后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3.宁波市博士后科研项目十佳示范案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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